校内各用工单位、学生:
勤工助学活动作为学校加强学生劳动教育的重要途径,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载体,为规范管理学校学生勤工助学工作,根据《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勤工助学管理实施办法》(西电学〔2019〕14号)文件要求,学校将开展2024年春季学期勤工助学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向对象
校内有用工需求的单位、协助校内单位承担相应工作任务的学生。上岗学生在学有余力,能完成勤工助学工作任务的情况下选择申请岗位。
二、上岗形式
线上线下相结合,各用工单位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自行确定。
三、申请流程
1.单位设岗(3月8日~3月12日)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已为各用工单位分配系统操作权限,各单位系统管理员可在勤工助学系统(登录一站式网上办事大厅http://ehall.xidian.edu.cn/,搜索“勤工助学”)中发布岗位,岗位负责人结合工作内容自行设置岗位名称,填写需求人数,不超过系统设置上限,岗位类型选择“长期岗位”或“团队岗位”,学期为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工作时限可结合实际需求设置。
操作方法参见《勤工助学系统使用指南(用工单位版)》(可在学生工作处网站“下载专区”下载)。
2.学生申请上岗及审批(3月13日~3月18日)
各单位发布的岗位经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后,学生可在勤工助学系统中查看并申请岗位,操作方法参见《勤工助学系统使用指南(学生版)》(在学生工作处网站“下载专区”下载)。
每个岗位不设申请上限,每名学生一次最多可申请5个岗位(所有申请上岗学生均需登录学校“财务系统”维护本人银行卡号),用工单位应按照人岗匹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的原则录用学生上岗。学生只有在系统中上岗后方可发放薪酬,用工单位学期中途若有换人需求,原上岗学生点击离岗后,新的上岗学生即可申请上岗。
3.薪酬提交(次月10号之前)
每月1~10号为用工单位提交、审核上月上岗学生薪酬时间,各用工单位管理员可根据学生上月工作时长、工作量提交学生薪酬发放申请,并报用工单位领导完成薪酬审核(注:每月均需提交审核,未提交视为无用工安排)。长期岗位、团队岗位个人薪酬不超过500元/月,团队岗位可根据本学期总金额合理安排每月支出。
4.薪酬发放(次月20号之后)
各用工单位管理员提交、用工单位领导审核,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定后,提交至计划财务处,由计划财务处一次性发放至学生财务系统绑定银行卡。
四、工作要求
1.用工单位负责对参加勤工助学学生的思想教育和日常管理。按照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实践育人的要求,组织学生开展必要的勤工助学岗前培训、安全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加强勤工助学活动与劳动教育相结合,在工作中积累就业经验,培育创造性劳动能力和诚实守信的合法劳动意识。
2.各用工单位应按照学生当月实际工作时间、工作量,按需如实申报学生勤工助学岗位。学生参加勤工助学的时间原则上每月不超过40小时,经与学生协商后,超出40工时的工作量,由用工单位按照不低于12元/小时的标准自行支付学生工资。
3.本次申请针对全部用工单位进行,所有单位均需重新设置新增岗位,审核上岗学生,按月提交学生薪酬。用工单位本学期勤工助学岗位管理及经费执行情况将纳入下学期勤工助学岗位调整依据。
4.各单位如需调整管理员、用工单位领导角色授权,请于3月12日前填写《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勤工助学岗位系统管理人员调整申请表》(见附件)并提交至本科生院资助科(南校区办公楼212室)。
联 系 人:杨 帆 王 鑫
联系方式:81891099
联系邮箱:xgczzb@163.com
本科生院
2024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