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陕西省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学校本着提高职工医疗水平、最大限度保障教职工利益、平稳推进的原则,进行学校教职工医疗制度的改革工作。在上级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经过学校各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努力工作,社会保障卡、医疗保险的正常缴费、学校一次性医疗补贴发放等工作已经完成(因省医保中心及银行工作流程原因,2014年1月10日左右一次性医疗补贴可以拨付至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经学校职工医改工作小组研究决定,自2014年1月1日起学校省级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停止享受公费医疗待遇,按照省级医保的相关流程和规定就医,因制卡原因延迟领社保卡的教职工按学校的相关规定执行,望相互转告。
特此通知。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职工医改工作小组
2013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