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字〔2016〕15号
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与世界知名大学和机构的合作,充分发挥国家公派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的优势,促进多元文化交流,提高学生的创新意识、实践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经学校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16年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选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本次选拔71名全日制在读三年级本科生参加“2016年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选拔学生所学专业领域为国家重点学科。
(一)选派类别为本科插班生,交流形式为赴外进行课程学习与毕业设计项目,留学期限为4个月和10个月。
(二)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规定期间的奖学金(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我校19个项目获批,具体见附件3。
二、申请条件
(一)符合《201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
(二)中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无违法违纪记录,品学兼优,身心健康,申请时年满18周岁(以申请截止日期为准)。
(三)学习成绩平均分不低于85分(百分制),热心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
(四)申请时须提交国外大学、机构出具的正式邀请函。
(五)外语水平符合以下条件之一(须与留学单位要求语种一致):
1.外语专业在读本科二年级(含)以上学生(一外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语种一致);
2.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8-12个月)以上;
3.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
4.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培训部参加相关语种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英语为高级班,其他语种为中级班);
5.参加雅思(学术类)、托福、德、法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以下标准:雅思6.5分,托福95分,德、法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B2级;
6.通过国外拟留学单位组织的面试、考试等方式达到其语言要求(应在外方邀请函中注明或单独出具证明)。
(六)本项目选派范围暂不包括已获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尚未执行人员以及正在境外学习的人员。
三、选拔及录取方式
(一)校内申请及评审程序
1.申请人认真填写《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国家公派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申请表》(一式两份,见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表”),并附相关材料。相关材料指申请表中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及成绩单。
2.请各学院对申请人的学习成绩、身心健康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认定,申请表经各学院主管教学的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2016年4月1日前将申请表、汇总表(见附件2)及相关材料报送教务处,同时将申请表和汇总表电子版(电子文档的文件名格式为“学院名+学生姓名”)由各学院统一发送至:xyzhang521@xidian.edu.cn,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不随本文印发,请到教务处网站下载,网址:http://jwc.xidian.edu.cn/。
3.教务处将会同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学生工作处等相关部门,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选拔,经校内评审和公示后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推荐。
(二)校内选拔时间安排
申请时间:2016年3月7日—2016年4月1日
评审时间:2016年4月4日—2016年4月11日
(三)学生网上申请
网申时间:2016年4月21日—5月5日
被推荐候选人应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系统(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按照《关于准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本科生类)》准备申请材料并在线提交。
(四)录取及派出
国家留学基金委负责审核、录取,录取结果于2016年5月公布,申请人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查询录取结果,7月左右派出学生。
本项目是国家推动国内高水平大学与世界知名大学和机构合作的重要举措,也是推进我校向国际一流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奋斗目标迈进的良好契机,希望各学院高度重视,加强组织宣传和动员,保证此项工作顺利进行。
联系方式:张老师81891764;孔老师88202221
联系地址:南校区办公楼209室
附件:1.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国家公派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申请表
2.“2016年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申请汇总表
3.“2016年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获批一览表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教务处
2016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