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直属高校、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高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院校

关于做好2023年春季学期学生评教工作的通知

2023-06-02  审核人:  (已浏览)

关于做好2023年春季学期

学生评教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了解学生对课堂教学的满意度和意见建议,掌握课程目标达成情况,做好学生能力增值评价,提高课程教学质量,学校决定开展2023年春季学期学生评教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教时间

   2023年6月2日~2023年7月10日。

二、评教范围

评教主体为参加本学期课程学习的全体本科生,被评对象为本学期开设的理论类、实验类课程(不包含学业指导,体育类课程和部分实践类课程)。

三、组织实施

本科生院负责学生评教工作组织实施,做好学生评教系统部署和评教过程的保障服务,对评教结果进行分析反馈,为教学质量的持续改进提供参考依据。

各学院和书院负责组织学生进行评教,向学生强调评教工作学生将是最终受益者,也是学校和教师掌握学生学习成效、持续改进课堂教学质量的重要依据。全体学生要本着对自己负责的态度,客观、公平、公正地对课堂的教学情况和自身的学习成效进行评价,欢迎提出课程改进建议。

四、操作流程

1.登录教务系统,搜索“本科生网上评教应用APP”进入系统,找到“待我评教”进行评价。

2.请学生依据每项指标的内容要求,逐一给出评价。

3.每位学生需对系统显示的全部课程进行评价,若系统中出现非任课教师(未实际承担课程),勾选掉即可,请勿评价。最终提交后,将不能更改。

五、注意事项

1.评教工作是课程教学评价的必要环节,评教完成之后方可查询成绩。请各单位做好学生评教动员工作,要求每位同学按时完成评价。

2.根据《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学籍管理规定》,被取消正常考试资格或取消成绩的学生,其评教成绩判定为无效。

3.学校保证每位学生的个人及评教信息安全,请广大学生消除顾虑,对课程进行客观、真实的评价。

4.任课教师可在系统查看评教结果,请认真对待、理性分析,改进课程教学,提高课程教学质量。

5.学生评教是教师教学工作评价的重要参考依据,已纳入学院年度教学管理考核范畴,请各单位认真做好组织和监督管理工作。

6.评教过程中,教师、学生和学院管理人员如有任何疑问或宝贵建议,请与本科生院联系。

 

联 系 人:丁思琪

联系电话:81892377

    箱:zlglk@xidian.edu.cn

 

 

  本科生院

                                               2023年6月2日

关闭

教务通知

Copyright © 2011-2020All Rights Reserved.版权所有: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教务处

陕ICP备05016463号    陕公网安备61019002002681号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西沣路兴隆段266号 邮编:710126 电话:029-81891205

jwc.xidian.edu.cn 技术支持:信息网络技术中心 西安聚力

西电微教学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