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工会首页 > 教工之家 > 帮扶慰问 >正文
陕西省教育工会关于完善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3-11-18 01:19

陕教工会〔2013〕35 号

各高校工会、有关中专学校工会:

为了进一步规范省教育工会帮扶管理工作,提高管理效率,按照省总工会要求,现对高校帮扶工作统一实行档案化管理,完善工会帮扶管理系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是全国总工会为进一步推进工会帮扶工作,积极参与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保障困难职工基本生活,促进劳动关系和谐和社会稳定而开发的管理系统。做好这项工作有助于推进工会帮扶工作实现进一步常态化、长效化,有利于构建救助、维权、服务三位一体的帮扶工作格局。各学校工会要按照“先建档后帮扶”的原则,在开展各类帮扶救助活动中对帮扶网里的困难职工家庭进行救助,未录入帮扶网的职工家庭一律不予救助。高度重视工会帮扶工作,集中力量,抓紧建档,充分开发利用帮扶工作管理系统,结合困难职工的实际问题,通过各种功能的发挥,全面掌握困难职工生活状况,着力完善困难职工档案,准确了解困难职工需求,把帮扶软件真正打造成开展困难职工帮扶工作的数据库,从而真正解决困难职工生活困难。要指派专人负责管理该项工作,切实加强对帮扶软件和有关数据安全管理。

二、建档程序。困难职工档案分为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纸质档案由职工所在单位工会建立(见附件1、2、3),逐级上报至省教育工会审核,合格后原始档案材料在建档单位工会予以长期保存,复制材料由审核单位留存,然后,将纸质档案内容如实填报到帮扶网电子档案信息库中。困难职工档案采用户籍制,必须一户一档,而且身份证作为唯一识别码,帮扶网里一个身份证号只能建立一个档案,如遇身份证号已经存在于档案中将不能再建立新的档案。为了方便操作人员熟练掌握新系统的操作流程,全国总工会组织技术支持单位在帮扶网站登录页面放置了操作文档及视频,可供下载观看学习。

三、建档要求。各校工会要准确了解困难职工的生活状况,加强动态管理,每季度对困难职工的变化、调整和帮扶情况进行及时更新,确保困难职工各类信息的准确。为保证帮扶网里的困难职工家庭档案信息及时有效,困难职工档案一经录入后每年都要进行整理,超过一年未重新整理的困难职工档案将不能予以救助;困难职工家庭脱贫后可进行脱困处理;困难职工本人调单位、单位隶属变更、去世等情况时可进行注销处理。建档过程中要做好安全保密工作,杜绝发生困难职工数据和帮扶信息外泄情况的发生。

四、其他事项。11月5日前各单位工会将本单位信息联络表(见附件4)上报省教育工会;11月20日前将各校本地区的困难职工档案纸质档案逐级上报至省教育工会。全国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的网址为http://care.acftu.org;陕西工会帮扶工作QQ群:227306371;全国工会帮扶网技术支持QQ群:280932101;技术支持电话:010-58235905,13811532904。

联 系 人:杨琳琳

联系电话:029-87329790

附件:1.困难职工建档流程

2.困难职工认定标准、建档要求及内容

3.困难职工家庭申报表

4.单位工会信息联络表

以上附件请在工会网页下载专区中下载

陕西省教育工会委员会

2013年10月25日

关闭

Copyright ©2013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工会 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西安聚力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