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与管理学院党务工作流程规范
为进一步规范党务工作流程,结合日常工作中出现频次较高的问题,依据党内相关工作条例,将部分党务工作规范流程梳理如下,请各位师生参阅。
一、党组织关系转接
(一)教职工党员
1. 组织关系转接
党员组织关系转接通过“陕西省党建信息化平台”操作,主要为离职、退休教师转出组织关系,为新入职教师接收组织关系。办理相关业务时,请党员本人直接前往信远楼II区317办公室办理(或电话联系029-81891054)。
2.组织关系保留
教师党员因公或因私出国访学、留学、探亲等,出国时间在6个月(含)以上者,在出国前应申请保留党组织关系,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党员本人登录“智慧党建(zhdj.xidian.edu.cn)”平台,在“党籍管理-出国(境)组织关系管理-保留组织关系审批”中填写审批表;
(2)党支部书记在智慧党建中予以审核,并在党员出国期间,每半年联系1次;
(3)党员出国期间,可不参加组织生活、不缴纳党费;
(4)党员归国后,在智慧党建平台“党籍管理-出国(境)组织关系管理-恢复组织关系审批”提交审批,并联系学院党建办公室线下补缴出国期间的党费;
(5)党支部在了解其思想动态后审批恢复其党组织关系。
(二)学生党员
学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量大,由各学生党支部书记在陕西省党建信息化平台提交转接申请,学院党委审批后发起转出。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党支部书记登录陕西省党建信息化平台(操作方法见附件1);
2. 进入“党员管理-组织关系转接-关系转接管理”模块;
(1)转出到省内
a. 点击“转出到省内”模块,填写相关信息;
b. “转离该基层党组织变动类别”为“转往本系统内的其他单位”;
c. “转出党委”为“中国共产党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委员会”;
d. “目标党组织”,需确认对方党组织在系统内的全称,搜索并选择(不可直接填写);
e. “进入该基层党组织变动类别”为“自本系统内的其他单位转入”;
f. 点击“添加转出党员”,选择本支部要转出者,提醒其将党费缴纳至转出当月后,提交至学院党委审核。
(2)转出到省外
a. 点击“转出到省外”模块,填写相关信息;
b. “转离该基层党组织变动类别”根据其去向选择,一般为“转往其他系统”;
c. “介绍信抬头”为“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党委”;
*其他内容与“转出到省内”一致。
(3)转出到不在系统内的党组织,或转到省外但两方系统没有接通
国内大部分系统数据均已接通,一般不使用此方法转接。如确需使用,操作流程如下:
a.点击“特殊转接”模块,填写相关信息,提交学院党委审批;
b.学院审批结束后,生成并导出纸质版介绍信,通知党员领取;
c.党员本人持纸质介绍信办理组织关系转入,确定转入后将介绍信回执(第三联)发至xdjgy@xidian.edu.cn.
(4)在本学院升学:
a. 点击“当前组织内调动”,将其关系转入新的党支部。
(5)毕业后随即出国学习研究:
参照“一、(一)、2..组织关系保留”流程操作。同时提醒党员本人党组织关系保留时间不超过5年,符合条件及时转出。
(6)毕业后未落实就业:
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往本人居住地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或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具体流程参照“一、(二)、2.(1)至(3)”。
确因转接困难的,可申请将组织关系保留在校。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a.党员本人填写《毕业生党员保留组织关系申请审批表》(见附件2)并签字;
b.正式党员持该表一式三份,一份本人保管,一份交至信远楼II区317办公室审批,一份交至辅导员处装入学生档案中(正式党员的党员档案随学生档案一并邮寄);预备党员持该表一式两份,一份本人保管,一份交至信远楼II区317办公室审批后装入党员档案袋中。
二、党员政审
(一)教职工党员政审
教师政审一般用于外访保密级别较高的单位、出版教材、课程建设等事宜,需要出具单行政审材料的,具体程序如下:
1.教师个人提出政审(口头)申请;
2.所在党支部根据其日常表现,从思想政治、师德师风、意识形态、党风廉政等方面进行鉴定,出具政审材料(模板见附件3),党支部书记在落款处签字(党支部书记本人的政审材料由党支部副书记签字);
3.如需加盖学院党委章,持党支部鉴定意见至信远楼II区317办公室盖章;
4.如需加盖学校政审章,持上述材料至党委组织部(行政楼424室)盖章。
(二)学生党员政审
学生党员政审一般用于求职、升学等事宜,需要出具单行政审材料的,具体程序如下:
1.学生个人提出政审(口头)申请;
2.所在党支部根据其日常表现,从思想政治、学习情况、社会实践情况等方面进行鉴定,出具政审材料或在校表现情况说明(见附件4),辅导员和党支部书记在落款处签字;
3.学院党委根据党支部意见,出具政审材料,并加盖党委公章;
4.如需加盖学校政审章,持上述材料至党委组织部(行政楼424室)盖章。
三、党费核定
(一)党费缴纳平台
1.“西电党建”微信公众号
关注该微信公众号后,通过“服务平台-党费缴纳”进入缴费平台。
2.“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企业号
关注该企业号后,通过“微信通讯录-西安电子科技大学-B.移动门户-党费缴纳”进入缴费平台。
(二)党费标准核定
1. 每年1月,党员个人进入缴费平台,在“个人中心-标准申请”中,提交标准申请;
2. 党支部书记登录缴费平台,审核本支部党员提交的党费标准;
3. 按月提醒本支部党员及时缴纳党费,避免一次性缴纳6个月(以上)的情况发生。
(三)新转入党员党费缴纳
1. 党费标准核定
(1)新转入党员入职/入学后,向党支部书记报备党费缴纳至何时,应从何时在本单位续缴纳;
(2)教职工党员待月工资收入相对稳定、固定,属于经常性收入时(一般在3个月以内),按照学校党费缴纳标准计算公式,自行核定应缴基数和月交纳标准。核定时,各项收入取“月平均值”。
(3)学生党员党费缴纳标准为0.2元/月。
2. 填写党费标准增补Excel(见附件5),支部汇总后发至学院党委,报校党委审核后录入系统;
3. 校党委操作完成后,新转入党员在平台内提交党费标准核定申请,提醒党支部书记审批。审批完成后可正常缴纳党费。
四、党员档案借阅
(一)教职工党员
教职工党员档案存放在学校人事处档案科,借阅档案需填写《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查(借)阅干部人事档案审批表》(见附件6),履行相应签字、盖章手续后,至行政楼409室查阅。
(二)学生党员
学生党员档案存放在学院党建办公室,为加强档案规范管理,党员档案一般不外借。确因就业单位审查等原因需要借阅档案的,履行以下程序:
1.党员个人填写《党员档案借阅申请表》(见附件7);
2.党支部书记审批签字后,党员本人持申请表至信远II区317办公室借阅档案;
3.借阅期间,党员个人应妥善保管档案,如发生丢失、污损等情况,需自负后果。
(三)校外单位调档
调档一般发生在毕业生党员毕业后转接组织关系、就业单位审查档案等情况时,需由提出调档要求的单位开具调档函(教职工党员调档业务由相关职能部门直接办理)。具体程序如下:
1.调档单位开具《调档函》(见附件8),落款处加盖调档单位公章;
2.党员本人持加盖公章的纸质版调档函,至信远II区317办公室查阅档案无误后,由学院党委公对公寄出。
五、开具党员证明
1. 党员个人填写《中共党员证明》(见附件9);
2. 党支部书记审批签字后,党员本人持纸质版证明至信远II区317办公室盖章。
六、组织召开“三会一课”
1. 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组织生活会等应按频次召开:
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1次;
支部委员会:每月1次;
支部党小组会:每月1次;
党课:每季度1次,支部书记每年至少讲1次;
主题党日:每月1次;
组织生活会:一般每年1次;
民主评议党员:每年1次,一般与组织生活会一并进行。
2. 相应会议记录在《党支部工作手册》对应位置做好记录;
3. 党支部书记应将会议召开情况定期上传至“智慧党建”平台。
*需特别强调的是,讨论党员发展的党员大会、确定发展对象的支部委员会、讨论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支部委员会,应在《党支部工作手册》上对应栏目中记录。党员发展文书材料(模板)中的相应会议记录,应为《党支部工作手册》中原始记录的打印件,装入党员档案袋中。
联系地址:信远楼II区317办公室
联 系 人:程卫锋 陈 圆
联系电话:(029)81891054
附件:
1. 党建信息化平台vpn连接方法
2. 毕业生党员保留组织关系申请审批表
3. 政审证明(模板)
4. 在校期间表现情况鉴定(模板)
5. 党费缴纳系统补录模板
6.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查(借)阅干部人事档案审批表
7. 党员档案借阅申请表
8. 调档函(模板)
9. 中共党员证明(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