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上午,采购办召开第五十七期集体业务学习会议,开展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专题学习,学习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采购本国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要求,结合《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兄弟单位在落实强制和优先采购等方面做法,研究如何在具体政府采购项目中开展节能与环保产品采购。会议由倪伟主持。
会议指出,在政府采购工作实践中,一是要“严落实”,不断总结完善经验做法,切实把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落地、做实;二是要“强落实”,针对非政府采购项目,原则上也应参照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执行,如校内快速采购项目;三是要“重宣传”,做好政府采购政策宣传工作,做到对用户单位、代理机构“双提醒”,微信公众号及时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