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办开展第五十四期集体业务学习

发布日期:2024-01-12 浏览次数:

12日上午,采购办召开第五十四期集体业务学习会议,学习《采购快刊(第4期)》有关内容,会议由倪伟主持。

会上,赵思宇领学了《财政部 公安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2023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政府采购异常情况如何处理》、《继续发挥进出口对经济的支撑作用—202411日起我国调整部分商品进出口关税》、《最高法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解释的施行对政府采购产生的影响》、陕西省财政厅政府采购行政裁决典型案例等内容,参会人员就所学内容进行了进一步讨论和交流。

会议指出,一是要加大对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及供应商围标串标的处罚力度,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学校供应商管理法进行记分管理。二是规范采购文件编制,严禁设置差别歧视条款。三是规范政府采购评审,对于供应商不足3家的采购招标项目,要严格落实“两法”及其实施条例、87号令、74号令等上位法规的相关要求。会议要求,采购办全体要深入学习国家和地方关于采购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及时掌握政策动态,提高政策执行能力,保障我校采购工作高质量发展。

上一篇:采购办开展第五十三期集体业务学习

下一篇:采购办开展第五十五期集体业务学习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