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陕西省职业教育教学的宏观指导和顶层设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省内专家组织对职业教育教学的研究、咨询、指导、服务功能,促进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进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实现陕西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省教育厅相关通知,学校现组织陕西省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校内推荐工作(以下简称省职教教指委)。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职教教指委性质和主要任务
陕西省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是陕西省教育厅聘请组建并领导的,指导职业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省内最高专家组织,具有非常设机构的性质,接受教育厅的委托,开展职业教育教学的研究、咨询、指导、服务等工作。主要任务包括:
(一)组织和开展职业教育教学理论与实践研究。
(二)就职业教育的专业建设、教材建设、课程建设、实训基地建设和教学改革等工作向省教育厅提出咨询意见和建议。
(三)开展学术研讨和经验交流。
(四)推进产教融合,就推进企业与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提出咨询意见和建议。
(五)承担省教育厅委托的其他工作。
二、组建方案
(一)本届全省拟设立省职教教指委和19个专项工作委员会, 任期为2023-2028年。
(二)省职教教指委设主任委员1名,常务副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若干名,委员若干名。
各专项工作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人,对所在委员会工作进行统一协调部署;设副主任委员,原则不超过3人,协助主任委员开展工作;委员人数根据需要确定,总人数最多不超过25人,最少不少于10人。各专项工作委员会设秘书长1人,原则上由主任委员提名,由主任委员所在单位聘请,从主任委员所在专项工作委员会中产生,协助主任委员处理日常工作,根据需要设副秘书长。
(三)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5年。
三、推荐对象及条件
我校推荐工作面向全校从事本学科本专业教学工作的专家、教师。
1.政治立场坚定,能够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刻理解职业教育有关政策,遵纪守法。
2.学风端正,教学能力强、学术造诣高,教学或教学管理等相关工作经验丰富。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应具有教授职称;其他委员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熟悉职业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工作,热心职业教育教学,专业(群)负责人、教学名师、教学成果奖获得者、教学改革项目负责人优先。
4.组织协调能力较强,热爱全省职业教育教学管理工作。
5.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
四、推荐办法
(一)严格设置标准。未经所在学院同意的不予推荐;个人资料不准确、不完整的不予推荐;职称、年龄等不符合任职基本条件的不予推荐。
(二)实行限额推荐。每个学院在每个专项工作委员会中推荐最多5人。鼓励推荐国家级教学名师,不占用推荐限额。
(三)对接国家行指委和教指委。原则上覆盖教育部公布的 《全国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2021—2025年)和教育部职业院校教学(教育)指导委员会(2021—2025年)组成人员》中我校成员,且自动纳入相应的专项工作委员会,不需再次推荐。
(四)择优遴选。按照凸显特色优势、兼顾分布均衡的原则,请各学院择优遴选推荐人员。
五、有关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本次委员推荐工作,确保材料真实有效。
2.请各学院于11月6日(星期一)前,将《陕西省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表》(一式一份,A4双面打印)、《推荐委员个人信息表》(一式一份,A3单面打印)纸质材料以及Word电子版发送至本科生院教研科邮箱:jyk@xidian.edu.cn。
联系人:张希颖、王潇谊联系电话:029-81891764
附件:1.陕西省职业院校教学指导委员会专项工作委员会名单
2.陕西省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表
3.推荐委员个人信息表
本科生院
202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