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是以信息与电子学科为主,工、理、管、文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全国重点大学,直属教育部,是国家“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和“211工程”项目重点建设高校,是国家双创示范基地、首批35所示范性软件学院、首批9所示范性微电子学院、首批9所获批设立集成电路人才培养基地和首批一流网络安全学院建设示范项目的高校和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的通知》(教港澳台厅函〔2019〕6号)精神,结合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简章。
一、报考条件
1.具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
2. 本年度《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简称“学测成绩”)中任意一科成绩达到均标级以上。
二、招生专业与招生计划
申请者可在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中选择一个专业作为志愿,招生专业目录详见《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大学2019年台湾地区免试生招生专业目录》(见附件1)。拟招生50人,各专业不限人数。
三、申请方式
1.提交申请材料时间
2019年4月15日前(以抵达地邮戳为准)。
2.提交申请材料目录
①下载填写《西安电子科技大学2019年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申请表》(见附件2);
②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通知单复印件(须中学盖章);
③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复印件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④本人自荐信;
⑤所在高中的推荐信;
⑥能够充分证明本人综合素质的其他证明材料。
3.提交申请材料办法
申请材料按照目录顺序装订后,邮寄至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西沣路兴隆段266号0089信箱,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同时将申请材料按顺序扫描成一个电子文本(word或pdf格式均可),发送至邮箱:xdhmt@xidian.edu.cn。申请材料不退还,请自留备份。
四、录取原则
我校将组织专家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并结合“学测成绩”对学生进行综合评价,对综合评价结果优秀者将免除面试。
我校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后,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考试中心审核通过,由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办公室(简称“联招办”)统一办理入学录取手续。我校于8月10日前向核准录取的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五、入学时间
新生持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录取通知书》按规定时间(见《录取通知书》)来校报到,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于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报到时间之前向学校港澳台事务办公室请假,并获得批准。
六、收费标准
按照学校统一收费标准执行。
七、奖助学金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有完善的奖助学金体系,各类奖助学金百余项,台湾学生可与大陆学生同等申请学校各类奖助学金。
此外,台湾学生可申请“教育部台湾学生奖学金”,每年4000-8000元人民币不等。
八、就业服务
学校为台湾学生提供就业指导和推荐服务,帮助台湾学生在大陆就业。
九、联系方式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电话:86-29-81891022
传真:86-29-81891671
邮箱:xdhmt@xidian.edu.cn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电话:86-29-88202267
传真:86-29-88204236
邮箱:zsb@mail.xidian.edu.cn
附件1《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大学2019年台湾地区免试生招生专业目录》
附件2《西安电子科技大学2019年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申请表》